当前词条:长安之星s460发动机来源:网上车市网友或论坛
本人于2010年3月22日在盘锦环兴工贸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长安之星S460微型客车。4月5日当车行驶1500公里时突然熄火,无法启动。被拖回4S店,发现正时皮带破损严重,导致顶伤气门以及活塞。经多次沟通,4月14厂家答应更换发动机总成,直到4月29日才更换完毕。期间给本人带来诸多直接以及间接的经济损失。厂家已正常修理期间损失,不予理赔为由,不予赔偿。1500公里更换发动机也算正常维修?此故障厂家也承认非人为操作不当所致,也就是说是产品质量问题,你们的质量问题造成了我的损失,为什么要我们自己买单?难道买长安车就是个错误?为何受伤的只有我们消费者?
当本人问及换了发动机,何时做首次保养时,4S店答复,按车的里程数即2000~2500公里做首保。我的车已经行驶了1514公里,更换的发动机,如按他们说的,也就是新换的发动机在986公里以内就算过了磨合期。本人对此解释完全无法接受,希望此事得到合理解决~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