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词条:比亚迪F3R质量来源:网上车市网友或论坛
比亚迪出问题发动机拉缸无人管。最近,很多比亚迪F0的车主反映他们的车都出现了相同的毛病,但销售商却迟迟没有给解决。
11号下午,在比亚迪汽车制定维修站,记者见到了5位车主,他们都是在08年和09年买的比亚迪F0。车主们说,从今年2月初开始,他们的车就陆续出现了问题,到维修站做了检查后,维修站给出的答复是,他们的车都是发动机出现了拉缸的情况。车主们说,发动机出现拉缸的情况后,汽车在打着火的情况下,发动机噪音非常大,而且比原来还费油了。
车主们说,一开始,维修站同意给他们免费维修或更换发动机,可4月初,维修站突然通知他们,不能免费维修了。说,是由于个人原因,尤其是个人的驾驶习惯啊,还有咱们东北气候比较冷造成的。对于这样的答复,车主们并不认可。
比亚迪特约维修站的经理告诉记者,比亚迪F0出现这样的情况后,他们给厂家发了报告,目前,根据厂家的回复,不能免费给车主维修或更换发动机。维修站经理说,驾驶员在未充分热车的情况下,就走车了,就启动车走了,负荷太大,造成拉缸。我们现在基本就是不给赔了,也是按照区域经理的说法,现在这个拉缸,别的车也有,但一般都是缺油缺水。
随后,记者多次拨打比亚迪汽车吉林省区经理的电话,始终无人接听。周先生说,现在发动机出现问题了,这么严重性的问题,他不给处理,现在就这么一拖再拖,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啊。我们肯定不同意啊,必要的时候,我们必须拿起法律的武器,维护自己的权益。
新买的比亚迪轿车是“修复车”
陈女士购置了比亚迪小轿车一辆,却发现是“修复车”。于是,将上海弘仁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(弘仁公司)告上法庭索赔损失。由于陈女士的丈夫在《交车检验表》上已签字等因素,日前,闵行区法院作出陈女士索赔质量损失、返还不当得利等诉请予以驳回的一审判决。
2009年6月4日,陈女士向弘仁公司购买比亚迪牌F3AT-1.6款型小汽车一辆,合同总价为8.08万元。6月25日,陈女士应约提车。在《交车检验表》上,陈女士的丈夫签名认可,并在“车况检查”项目一栏打印有“交付车辆完好无损,无任何异常情况,符合双方签订的《汽车买卖合同》之约定及出厂质量标准”字样的右侧“异常情况”一栏上选择了“无”选项打勾。当日,陈女士还签了结算交接清单,支付了余款,弘仁公司开具发票。由于陈女士此后认为提取的是修复车,而至消保委投诉,调解未果。陈女士诉至法院,提出要求获赔车辆损失费和归还不当得利等共计4万余元的诉请。
法院认为,陈女士在提车时,其丈夫在《交车检验表》上签字,应视为提车时已对车辆进行了验收。陈女士提出的车钥匙又脏又旧等问题,均系稍加注意即可发现的外观问题。其在标的物的外观质量不符合要求时,应当场提出异议,并有权拒绝受领标的物。现已将车辆提走,又提出诸多外观问题,因车辆的控制权已转移,陈女士又不能证明问题在交付车辆前就已存在,其主张难以采纳。至于陈女士提出出售给其的是修复车,弘仁公司存在欺诈行为的主张,也因提供的证据不足。法院遂对陈女士诉请予以驳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