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词条:自由舰车祸来源:网上车市网友或论坛
说说自由舰车祸经历,我去年经历过一次小的车祸,给各位网友说说,以利于汲取教训。
我由北向南行驶到十字路口左拐,当车身变为东西走向,前保险杠离斑马线50公分的样子时,被由南向北的摩托车创中车身右膀子(反光镜处),摩托车属无证超速驾驶,前车轮粉碎,使我的JJ受到严重创伤,右反光镜、右大灯、右位置灯、空调管子、冷凝器损坏。
仔细分析这次事故,对方应负主要责任,但我方也有责任,那就是视野看得不够远,拐弯时一定要注意!
事故发生后,随时拨打了120、122、还有保险公司的电话,把摩托车驾驶员与乘坐员拉去医院,通过检查,住院观察几天后出院。对方花去医药住院费4000多块钱,后去交警队处理这次事故,最后判为同等责任,对方的错误是超速驾驶,我方的错误是转弯没让直行的(其实,我最不服气的就是这里,对方直行?两条机动车道不走,走到人行道上?他应该是右拐!),责任认定书下来时,由于我急于把车弄出来就签了字,车在交警队放了16天存放费320元,拖车费390元(出了事故,能开千万不让拖,太狼人!)后协商赔赏事宜,说句心里话,咱不是不论理的人,把我的车创的太心痛了!我一直坚持保险公司陪她多些就多些,我自认倒霉,自己修车(我只有交强险),经一再协商,对方也同意了。但需要交警队出示调解协议书,他们迟迟不给办,后来对方找到交警队的熟人,那位熟人建议对方走法律程序,并给了对方一位律师的手机号,这一辈子的第一次官司开始了!
三个月后,对薄公堂,对方找了律师,我方保险公司也来了律师,对方要求我方赔赏医药费、误工费等10000余元,我方对对方的司法认定有异议,医生诊断头皮擦伤、司法认定肢体损伤;医嘱卧床休息一周,对方索要误工费45天,通过这次官司可以看出,法官明显向着对方,最后有保险公司赔赏对方一万余元,本来保险公司完全可以重新让对方做司法鉴定(实事求是,对方没点事),保险公司的律师事后跟我说,没大些钱,不跟他落落了,而我这边应该有权让他赔赏修车费,法律有规定摩托车不买交强险,出了事故视同买了,可以赔赏我方物损2000元,由于没定损,没有合法的凭据,我也嫌麻烦,最后诉讼费、司法认定费由对方自己承担,修车费我就不追究了,这次官司就这样结束了。
通过这次官司,知道了交警、法官认关系、认钱、不认理,法律规定交警的事故认定法院可以推翻,但绝对没人给你推翻,除非法院院长是你的内兄弟,出了事故,自己有理为了有好结果,也得找人,在不就送个红包(如果不起作用,权当是让他给自己的父母买烧纸去了)。
最后,我还是喜欢祝愿我们都来遵守交通法规,杜绝事故的发生,请相信好人一定有好报!